商会动态│关于商会轮值会长安排的通知
会长轮值安排
1.商会的执行会长、副会长参加轮值工作,每期的轮值时间为一个月,循环轮流担任。
2.轮值会长工作期间,搭配二名轮值副会长、一名轮值副秘书长,配合轮值会长开展工作。
3. 轮值会长人员、时间安排,由秘书处在上一个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
4.秘书处配合轮值会长开展活动,轮值会长因工作等因素需要调整轮值期的,应向秘书处提出申请,由秘书处及时调整。
轮值工作职责
1.轮值会长须履行商会章程,在轮值期内协助会长主持商会各项工作,并对理事会负责。
2.根据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的工作计划和商会月工作计划,结合轮值期内的工作实际,与秘书处研究当月工作计划,以利于推进商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3.在轮值期内开展各项活动:
①开展会员走访活动。由轮值会长牵头,上门走访至少2家会员单位,加强与会员企业联系,推动发展新会员。
②开展为商会办一件实事,如开展论坛、讲座,组织考察交流。
③轮值会长小组成员每月不少于2次以上到商会秘书处办公,处理商会 事务,并指导和督促秘书处日常工作的开展。
4.轮值会长小组在轮值期间遇到决策问题需讨论研究时,及时与秘书处联系,提交商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每位轮值会长在轮值结束时提交《轮值工作记录表》,完整记录轮值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及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便研究讨论和后续会务工作的开展。
5.轮值期间因走访、接待所产生的交通车辆、服务等问题,由轮值会长保障;需要用餐的,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具体接待由相关对接人负责。
6.代表商会出席有关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邀请参加的各项会议,参加商会与有关单位的交流工作会议。
7.协助会长处理商会的重大事件和应急突发事件。值班期间发生的事件,由当值会长进行处理;在当值期间无法处理完成的,当值会长有义务配合协助下一期轮值会长继续处理。
试运行
本制度由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制度从2021年 12 月起试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