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资讯│福建省建筑企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福建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继续延续事项
一、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我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2年届满的,有效期继续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上述四类企业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及企业其它经营等活动。上述四类资质证书统一延期后的有效期,可以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我厅官网(http://zjt.fujian.gov.cn/)“首页>办事服务>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级资质审批部门不再受理上述四类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延续申请事项。
四、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五、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级资质审批部门要及时登录资质证书打印系统,做好上述四类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信息更新工作。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新规定的,我厅将按照要求及时调整公布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
来源:福建省建筑企业信息管理